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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医科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

加入时间:  2005-1-31 13:22:24  

一、报考条件

      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

      2.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;

      (1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;

      (2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;

      (3)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(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)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。

      3.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(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;

      4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
二、报名手续

      1.网上报名(必须)。考生需在200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(预计时间),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(报名网址将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上通知)。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,以便在录取时仍能保持畅通的联系。

      2.现场报名。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,包括照片采集、交纳报名费等。

三、考试

      1.初试。

      初试由考生所在的报考点组织。

      2.复试。

      复试由学校组织。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,确定复试名单。

      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,包括:身份证(或军官证)、毕业证(学生证)、准考证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成绩单。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,将予以取消复试资格。

      四、录取

      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(含初试和复试)确定录取名单。

      五、毕业生就业

      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。

      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“双向选择”的方式,落实就业单位。

      六、其它

      (一)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。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。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,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,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校方不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  (二)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。

      (三)政治、数学以及外国语语种为英语、俄语、日语的由国家统一命题,内容详见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。

      (四)参考资料请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,考前辅导班请与各学院联系。

      (五)领取准考证、复试通知书、调档通知书、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安排,以及考试成绩、复试分数线查询等,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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